——“李法官,谢谢你能上门办案,这个“流动法庭”真是帮我解决了难处。”当事人称赞道。
近日,我院民一庭李宁法官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家中,现场成功调解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案件办理结果都非常满意,纷纷为李宁法官点赞。
医院就诊起纠纷
年3月,医院血管外科就诊,被诊断为“右肩部蜂窝织炎”,在进行相关检查后,完成了右肩部脓肿引流、皮肤溃疡清除术。手术后,原告伤口愈合缓慢,在医院修养了一段时间后,自行回家换药。因伤口迟迟未愈,医院误诊用药、漏诊耽误病情,医院诉至本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十余万元。
悉心调解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李宁法官一方面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一方面和双方当事人分别取得联系,进一步深入了解案件情况。经过前期细致工作,李宁法官认为该案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如果能通过调解化解纠纷,案件才能取得良好的办理效果。李宁法官从原、被告双方的实际情况出发,几次认真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从最初的针锋相对,逐渐互相理解,同意调解解决。
上门办案显温情
在和原告沟通过程中,李宁法官得知原告姜某自身行动不便,爱人卧床也需要照顾。为了方便原告诉讼,李宁当即决定到原告家中上门办案。10月29日一早,李宁法官就赶到了原告家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协调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给付原告两万余元,纠纷彻底化解,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司法为民意识,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以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为有利契机,最大限度化民怨、解民忧,切实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体现到司法实践之中。今后,我院将进一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拿出更多的实招、硬招,实实在在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努力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原标题:《皇姑法院法官上门“开庭”化解医患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