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应用神的话语

圣经的启示和权威作为我们的理论基础,贯穿这一研究的始终。解经的目的在于将神的话语应用于我们的生活。我们想领受圣经的真谛,使之引领我们得救赎,悉教义,责备我们,纠正我们,喻示我们以正直,并使我们完备,可以过基督徒的生活。(见提摩太后书3:15-17.)

圣经的宣讲与教导

我们身处的时代严重缺乏神的话语。(见阿摩司书8:11-12.)许多人不追求正确的教义,而随意追随那些只会刻意逢迎信众,人们想听什么就宣讲什么的假教师(见提摩太后书4:3-4)。面对这样的可悲场景,讲道者必须宣告神纯粹的话语,不曲解、省略或偷换概念。真正的牧师会正确无误地传讲(正确论述)圣经(提摩太后书2:15),而假牧师会曲解讹传(掺杂或散布讹误)圣经(哥林多后书2:17)。

牧师们没有宣扬他们自己的神学、传统或者文化范式的自由;他们仅被授权传讲神的话语(提摩太后书4:2)。他们立约受圣经和由正确的解经规则所确定的圣经真义的约束。他们无权宣讲个人的观点,不论这种观点可能有多么好;他们必须约束自己,只宣扬来自圣经的意旨。他们的布道只有在宣扬圣经正解的时候才有神圣的权威。他们应当宣扬圣经所宣扬的,并强调圣经所强调的。

牧师们必须向他们的听众声明,他们是在宣讲圣经,而不是他们自己的思想。然而,仅仅宣读一段经文,并不能确保他宣讲的就是圣经。有时候,牧师们引用一段经文只为一个漂亮的词汇,却不考虑和解释它的语境。有时候,引用的经文不过被作为平台,用来宣讲他们自己的思想。

讲道者的任务是宣讲和诠释圣经的教义,而非他们自己的思想。他们应该讲解经文并将其作为讲道的主题。如果讲道未能立足于经文,他们应当调整宣讲的信息或者调换恰当的经文。凡主旨不是来自任何圣经段落的信息,他们无权宣讲。

讲道者必须结合上下文语境,忠实于经文原义。他们能并且应当从经文中撷取正确的原理,并应用于实际,以使其不致呆板地囿于原文情境。(比如,见希伯来书11中旧约故事的应用。)但是,他们无权将一个段落“属灵化”,以赋予其非经文所固有的意义。不论他们的想法多么鼓舞人心,如果它妨害对经文的正解,他们都应弃之不用。正如伯纳德?拉姆曾强调的,我们永远不应以真理为代价来求神祝福!

假如尽管宣讲了有讹误的教义,神都能祝福讲道者和听众(并且神的确宽容地祝福了他们),那么如果所宣讲的教义正确无误,神如何能更多地祝福他们呢!我们毋须在神的话语和圣灵之间,在经文注释和恩膏之间抉择。我们须兼有二者!

如果他们能明白无误地识之以本原,且不以其证实教义,讲道者可以使用圣经以外的修辞润饰、推断或例证。这些附加的内容须以不妨害经文本身的中心地位为限。

如果讲道者以错误的解经原则滥解圣经,他们已使其信息不可置信。细心的听众可能因为其证实教义所用的方法失当而拒绝领受一个正确的主题。更糟的是,参加礼拜的信徒自己会运用这些不当的方法,导致各种误读和误用。如果发生这种情况,他们将无从防范虚假的教义或异端。

用圣经教导教义

圣经予我们教义,而且我们应当用它教导教义。(见提摩太前书4:13-16;提摩太后书4:2-4;提多书1:9。)基于我们在第二4章和第三章里探讨过的释经学原则,当我们用圣经来传讲教义的时候应当谨记下面这几点:

1.在建构一套神学体系之前,我们应当先用文法历史释经法来解释圣经。换言之,我们必须让每段经文直接对我们吐露真义,而不是试图将其嵌入一个预设的铸模。

鉴于圣经启示的渐进性本质,我们的神学应当首先依据新约全书。

因为圣经的核心是耶稣基督,我们的神学的核心必须是耶稣基督和他所提供的救赎。

我们必须记住圣经本质上是实用的。它不会满足我们在各领域的好奇心,也不会给予我们一套完整的知识。它不会告诉我们可能想知道的所有事情,但会告诉我们关于救赎、基督徒生活和属灵事工所需要了解的一切。因此,我们应当集中精力了解这些首要的领域并将所学应用于我们的生活。其他主题皆为次要,信徒们不必为之辩论和纷争。

因为圣经是真理而且是始终一致的,我们应当竭尽所能实现一套连贯和系统的神学。因为圣经的实践性本质,我们不会回答每一个疑问或就每一个问题给出清晰的程式。而且,我们不应压制圣经本身表达的丰富多样的思想。但是,我们应当努力了解圣经的各种主题和观点是如何相互匹配,以臻完善的神的目的。我们对某个领域,比如人性(人类学)的理解会影响我们对另一个领域,比如救赎计划(灵魂拯救论)的认知。如果我们不了解各种教义如何互通有无,相互支持,那么就很容易在思考时犯错,在行事时自相矛盾。那么,我们必须尽可能地力求养成一种始终如一的世界观和对教义的统一认知。

我们必须将我们的教义传讲限定在圣经记录的范畴。我们不可将揣度和真理掺杂。正如第九章所述,我们不应将预表论加以延伸,以至于超越如新约关于预表的材料所指出的神的旨意。当我们讲道和教导时,必须清楚地说明,相对于个人观点或偏好而言,我们将其作为圣经真理而宣扬的是什么。

例如,我们可以就天堂提出很多有趣的问题。天堂里有动物吗?有没有孩子?孩子们复活的时候会怎样?他们会长大吗,而且如果能长大,那得到什么时候?教会被提时呆在母亲子宫里待产的胎儿会怎样?在天堂里我们和所爱的人会有何种关系?我们在天堂里会是什么年纪?最好的答案是,圣经并未给出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

同样的,可能会有关于基督徒得救的尖锐问题。当一个人在去受洗的路上死于车祸时,他是什么状况?那些似乎与神交流过,但无法用言语表达的残障或末端有疾患的人士,又是什么状况?而那些深信自己已经完成属灵旨意,奉耶稣之名受洗,但我们质疑其经历是否符合圣经模式的人又如何?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只说神才是个人的最高审判者,而非我们,而且他仁慈又公正。我们的责任是宣讲福音,并以我们个人顺服福音的经历来见证。我们对每个问题所做的回答不必使每个人都满意,但我们能够且必须赞美神对现世人类的计划。

我们应当在其正确的语境里仔细使用经过校对的经文。引用经文段落来支持我们所教导的,正如别的领域里师生使用笔记来记录他们所说那样,这样做是恰当的。事实上,这对于说明我们所讲是圣经教义而非人类思想是必要的。耶稣和门徒们就曾频繁引用经文来帮助讲道。正如我们见到的,有时他们会引用一个段落,从中撷取一个正确的主题,然后在一个新的语境里加以应用。

与此同时,当我们引用经过校对的经文时,有将经文与语境割裂,曲解原义以证明其他的危险。这个问题很普遍,而且并不总是立刻显现,因为听众或读者并不知道经文被引用时的语境。因此,我们应当,只在我们坚信其在原有语境中所示教义支持我们寻求确立的观点时,才引用经文。当别人引用经文时,我们不应因为它是圣经摘录或引用就简单接受其观点,而应当仔细考量其在原有语境中的意义。鉴于此,我们应当在处理连串引用或主题汇编时应当小心谨慎。

圣经于基督徒生活的应用

神赐我们圣经,以指引我们的日常生活。“主的话是我脚前的灯,是我路上的光。(诗篇:)。那么,我们怎样才能在二十一世纪将圣经用于基督徒的实际生活呢?下面有一些指导原则。

所有应用都要基于对圣经的正确解释。我们不应为了使圣经显得“有关”或为了带来“祝福”而曲解原义。

力求理解圣经的基本原则。圣经不是适用性有限的律法的集合。正如我们在第5章谈到的,它系统阐述了适用于所有时代和文化的真理。

强调其实质,而不只是外在形式。当然,真正的内在灵性会催生外在的变化,但我们不应因注重外在而忽视内在。耶稣告诉一些法利赛人,“你们这假冒为善的文士和法利赛人有祸了!因为你们将薄荷、茴香、芹菜献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义、怜悯和信实,反倒不行了。这更重的是你们当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马太福音23:23)。他称赞他们将花园中草药的十分之一亦奉献的虔诚态度,但他也因为他们忽视更为重要的内在灵性而斥责他们。对那些批评他向罪人伸出援手的人,他说,“去领会这句话的意思:‘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马太福音9:13,引自何西阿书6:6)。当神在旧约中要求祭祀时,他并非只要献祭(象征)而不要怜悯(现实)。他的最终目的是教人们心生怜悯,而非祭祀。

有时候,圣经用具体的声明来传达一个神圣的真理,而如果我们过度按字面意义去理解,就会错失它的真义。耶稣说,“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马太福音5:39)。他真的是说如果有人试图抢劫、强暴或谋杀另一个人时,你应该逆来顺受无所作为吗?他真的是说让别人打我们的脸两次,然后我们可以任意报复吗?不,他要说的其实是,在人际关系中,我们不要以恶报恶,或者寻求报复(罗马书12:17-21)。同时,神赐予社会以权威,维护秩序,促进安全(罗马书13:1-4)。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耶稣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耶稣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十个七次’”(马太福音18:21-22)。主的回答真的是说我们应该仔细记录别人犯的错,然后当他得罪我们次,我们就不再有义务饶恕他了吗?明显不是。主要说的是,我们应当情愿大方、多次地宽恕别人,正如神曾经饶恕我们一样。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马太福音18:8-9)。这一段真是说我们应当故意损伤我们的身体吗?不,因为身体是圣灵的殿,所以我们必须好好看护我们的身体(哥林多前书3:16-17;6:19-20)。耶稣只是用夸张的方法强调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抵制诱惑的重要性。作为一种现代应用,如果使用互联网使一个人用他的眼睛犯错(看了不该看的东西),他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正确规范对互联网的使用,即使他需要彻底放弃使用互联网也在所不惜。如果去某个地方会让我们容易受到强烈而不必要的诱惑,我们应当止足不前,不论所要做的事情是多么的令人愉悦。

“因为有生来是阉人,也有被人阉的,并有为天国的缘故自阉的。这话谁能领受,就可以领受”(马太福音19:12)。在神学史上一个最具讽刺意味的事件中,俄利根(Origen),一个三世纪的著名寓意释经学者,决定将这句话付诸教条的极致。他阉割了自己,以躲避诱惑。其实,这段话是说,有人志愿选择一生禁欲,以奉行神的意志,比如有如保罗一样单身的牧师,或因不满足圣经条件离婚后不再婚的人们。

只有圣经宣讲的才具约束力。圣经律法与个人信念有本质不同。作为基督徒,我们享有在生活中就许多个人事务抉择的自由,只要这些决定符合圣经的原则。我们必须予别的基督徒以同等自由。

如果我们宣讲一个道德或神圣教义,让人们遵从,那它必是以下面两种方式之一而基于圣经的:(a)圣经中具体的语句,或(b)对一个圣经原则的直接应用。比如,基于圣经的一些具体语句,我们能够并应当教导基督徒们不撒谎,穿着简朴,不醉酒。

作为最后这个例子的证明,以弗所书5:18说,“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荡,乃要被圣灵充满。”基于圣经原则,我们也能教导基督徒不抽大麻或吸食可卡因,即使圣经从未提到过这些实例。原因在于,以弗所书5:18要求禁止一切形式的致醉。神不想让我们的灵魂和肉体屈从于任何致醉、上瘾或破坏性的影响,但他希望我们将身心交付给圣灵。他关心的不只是发酵的葡萄汁,而是可能有类似作用,使我们对罪恶的抑制力降低,使良知迟钝,易于引发不负责行为,并掌控我们的任何物质。“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我都可行,但无论哪一件,我总不受它的辖制”(哥林多前书6:12)。“所以,你们或吃或喝,无论做什么,都要为荣耀神而行”(哥林多前书10:31)。

关于墨守成规、基督徒的自由和圣经的神圣标准的更多探讨,见大卫·贝纳德所著《实际的神圣:再审视》。

仔细明辨圣经事例、应许和文化的相关性。(见以下三节。)

圣经事例的应用

圣经通过各种或好或坏的事例来反映人类的行为和经验,包括人类的原罪感。我们应该审慎考虑如何才能从这些事例中获益。

辨别哪些是圣经所叙述的事例,哪些是它推崇的事例。亚伯拉罕是信心之父,但我们不能在任何事情上都追随他。圣经明确的指出,他曾经跟他妻子的使女夏甲(Hagar)育有一子,这是不忠的行为。尽管是他妻子因自己不能生育而建议他这样做的,尽管这在当时是被普遍接受一个的习俗,但圣经记载这个事件时是持反对态度的。

区分哪些是神对某些特定个人的具体指令,哪些是神的普遍旨意。神令诺亚制造方舟,但并未对其后人下此命令。

从圣经故事中优秀的教义,而非偶发的零星细节中汲取智慧。从亚伯拉罕身上,我们学会对神的忠诚,相信神是唯一,即使要奉献我们十分之一的收入,但我们无需像他那样去放羊、住帐篷和掘井。

圣经应许的应用

一首古老的合唱歌曲唱道,“圣经里的每一个应许都是给予我的。”完全从字面理解这句话是不对的。我们不必主张领受一些特定个人如大卫或所罗门的某些应许。而且我们肯定不希望像下面这样的应许得到验证:“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21:8)。关于正确应用圣经中的应许,下面有一些指导原则。

不要用圣经里的应许去试探神。神在诗篇91:11-12中应许吩咐使者保护他的子民。当魔鬼试探耶稣,怂恿他从殿顶跳下去时,就引用了神的这个应许(马太福音4:5-6)。耶稣反驳他:“圣经上还写道,‘你们不可试探耶和华你们的神’(马太福音5:7,引自申命记6:16)”。换句话说,我们不可故意置自己于危险境地,而试图迫使神履行他的应许。应许是给那些以诚心遵照神的意旨,遵照予以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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