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发布造血干细胞移植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
这些「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具体包括:
以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为例,此次规范明确开展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要有百级层流病房床位4张以上,成人血液内科开展儿童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的医疗机构,还应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儿科医师。医疗机构应当在完成5例同胞全相合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方可开展非血缘、脐带血或者配型不合造血干细胞移植。
其他各项医疗技术规范具体细则,头条君已全部打包,只等你回复口令下载。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和质量控制指标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限制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我委组织制(修)订了《造血干细胞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年版)》等15个「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管理规范,并制定了相应技术的质量控制指标(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年11月13日印发的《变性手术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心室辅助装置应用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肿瘤深部热疗和全身热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脐带血造血干细胞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口腔颌面部肿瘤颅颌联合根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颅颌面畸形颅面外科矫治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口腔颌面部恶性肿瘤放射性粒子植入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颜面部同种异体器官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基因芯片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质子和重离子加速器放射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组织工程化组织移植治疗技术管理规范(试行)》(卫办医政发〔〕号)同时废止。
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年2月14日
编辑:任悠悠
丁香福利:回复口令绑定,获赠五个丁当。
赞赏